使用童星做廣告形象被罰款40萬元,是真的嗎?
馬海英
分類:企業(yè)查詢
地區(qū):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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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0
因違反《廣告法》,在官方網(wǎng)站上先后發(fā)布劉某、陸某、田某等10名小明星的形象,以及這些小明星或其監(jiān)護人發(fā)布的新浪微博截圖,截圖內(nèi)容為小明星正在接受當事人在線英語培訓的照片以及對培訓的評價,上海某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市工商局罰款40萬元。
無獨有偶。***紙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也因違法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某林姓童星作為廣告代言人,被市工商局罰款10萬元
那么一段被工商查處,該如何減少罰款?畢竟動不動幾十萬,一個小公司怎么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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